深圳新建商品房现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常识介绍-【资讯】
家住深圳大鹏新区的何苗苗是一名人民教师,何苗苗的男朋友也是一名教师,两人打算今年十一的时候结婚。现在党务之急就是贷款买房,目前已经看好了一套现房。两人打算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因为房价高于公积金贷款总额。于是想问问:深圳新建商品房(现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的相关常识介绍。
针对何苗苗两人的这个问题,借贷网的小编来为其介绍。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现房(所购现售项目不需在公积金中心备案,共有产权人仅限于配偶、子女、或父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为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职工父母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应成为共同申请人。到时需要准备的申请资料如下:1.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3)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4)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认购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5)购房首期款凭证(含开发商出具的定金收据)及银行转账单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6)贷款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7) 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一份复印件);(8)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9)指定评估公司的房产询价单(复印件)或评估报告(原件);(10)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12)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13)开发商提供的延期付款证明(如需);(14)其他需要的资料。2.商业贷款申请材料:按照贷款申请人选择的委托贷款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同时,您还要具备以下的贷款条件。对此,借贷网小编告诉您。根据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贷款条件包括: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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